这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代理人:律师、近亲属....
2019/7/31 15:2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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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自身合法利益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但是,行政诉讼的程序繁琐,比如取证、管辖等。当事人不了解这些事宜,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以维护自身权益。那么,实践中,哪些人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呢?
《行政诉讼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其中,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由此可知,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委托上述其一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的庭审与辩论等。
值得指出的是,当事人在委托上述人员参与诉讼时,要考虑到该人员是否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是否有具体的诉讼实战经验、能否胜任该案件的代理等,以免因专业知识不全导致证据收集等存在问题,从而导致案件败诉,损害自身的利益。
实践经验表明,发生此类纠纷时,当事人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处理更为妥当。术业有专攻,案件由专业的律师诉讼代理,可以帮助当事人规避相关风险及解决相关疑难问题:
1、规避证据收集不全、收集不合法等带来的法律风险,如因证据不予采纳导致败诉;
2、规避管辖法院选择不当带来的法律风险, 比如错过诉讼时效无法维权;
3、解决无法锁定行政诉讼的被告而不知如何维权的问题;
4、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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