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哪些?
2019/8/22 15: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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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权或者股份,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者履行其他给付义务。那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方式有哪些呢?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以知道,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有以下几种:
1、货币出资
设立公司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货币,用以购买所需要的财产物资、专利技术或者支付各项生产经营费用等。因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出资。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货币,主要是指我国的法定货币,即人民币。不过,股东一方是外国投资者的,也可以用外币出资。
2、非货币出资
(1)实物
实物具体包括房屋、车辆、设备、原材料等,而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种类的实物,主要是动产,不动产属次要地位。
值得注意的是,股东以实物出资的,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第一,该实物原为股东所有;第二,该出资实物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的,否则出资就失去了意义所在。
(2)知识产权
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股东可以进行出资的知识产权包括了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3)土地使用权
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需要一定的场所,因此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也可以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值得注意的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是未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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