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公司合并、分立的流程如下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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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 |
公司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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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
是指2个或者2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
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依法签订分立协议,不经过清算程序,分为2个或者2个以上的法律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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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
派生分立、新设分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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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
(1) |
通过股东会(大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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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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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公司均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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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清偿债务与提供担保: 合并程序中,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分立程序中,债权人不可要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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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办理登记: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比如,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应当申请注销登记;又比如,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申请设立登记。 |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合并、分立的债权债务承担,我国法律是如此规定的:
(1)在公司合并程序中,合并后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有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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