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没有签合同,房东反悔,可以要求付违约金么?

2019/9/23 10:23:45 726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对于租赁合同,是可以订立合同合同的,订立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并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合同辅助义务。在订立口头合同后,如果一方违约的,依然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故,以口头订立租房合同,但房东反悔的,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在实际操作时,承租人一方应当提供订立了口头合同的相应证据,这可能有一定难度,但可以通过电话录音、人证等方面积极收集证据。
       ●追究责任的依据:
       1.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不可抗力的减责作用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所谓的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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