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什么意思啊?
2019/11/4 10: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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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原本就是救济途径,是对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救济途径,但是大家对行政复议是什么都不知道,下面就对行政复议的概念进行阐述。
所谓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 行政复议以行政争议和部分民事争议为处理对象;
2. 行政复议直接以具体行政行为为审查对象;
3. 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审查标准;
4. 行政复议以书面审理为主要方式;
5. 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人为申请人,
6. 以行政主体为被申请人;
7. 行政复议以行政机关为处理机关。
同时,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的性质主要包括以下3点:
1.行政复议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为。行政复议的司法性是指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借用法院审理案件的某些方式审查行政复议,即行政复议机关作为第三人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
2.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和纠错机制。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对下级或者政府对所属的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实施的一种监督和纠错行为。
3.行政复议是国家行政救济机制的重要环节。行政救济包括行政诉讼、行政赔偿、行政复议、行政监督。行政复议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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