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东西有瑕疵造成他人损害的,需承担责任!

2020/8/17 11:50:41 737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虽说通常,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但存在两种特殊情况:
       1.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2.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例:一日甲到乙家玩耍,看到乙家有一款自己一直想拥有的山地越野自行车,开口就要求送给自己,鉴于甲的是上司之子,乙虽不愿意但碍于面子没法拒绝,故在甲离开时,乙只能将自行车赠与给甲,但却不告知其刹车失灵的问题。甲随即骑行回家。但殊不知,因自行车刹车存在故障,某一下坡路段,甲将路人丙撞伤。
       此时,因自行车本身有刹车故障,作为赠与物时,乙故意不告知其刹车失灵的情况,故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有如下两个例外:
       1.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所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2.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所谓保证无瑕疵,指保证赠与财产普通的无瑕疵,而非保证具有特定品质。所谓造成受赠人损失,解释上认为属于信赖利益的损失,不包括赠与物完全无瑕疵时应得利益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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