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要注意哪些事项?
2020/9/4 14:3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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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人身自由是行政强制措施的其中一种,也是行政强制措施中唯一一种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暂时性限制的措施。那么,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要注意什么事项?
1、注意实施主体的限制
《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只可以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和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社会公共组织实施。因此,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时,要注意主体是否适格。
2、注意实施的期限限制
《行政强制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得超过法定期限。
比如强制戒毒,《戒毒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3、注意实施目的是否已达到
《行政强制法》第20条第2款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条件已经消失,应当立即解除。
就拿上述的强制戒毒而言,法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2年,但是如果当事人在1年内成功戒毒的,此种情况下戒毒的目的已经实现,行政机关依法应当解除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
4、注意实施的程序
比如,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当场告知或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应当立即通知当事人家属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地点和期限。
又比如,行政机关在紧急情况下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在返回行政机关后,立即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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