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府拆迁不给任何补偿,应该如何维权?
2020/12/10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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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不给赔偿款,镇政府的行为是具体的行政行为,法律规定,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故,对镇政府的拆迁不给任何补偿的,建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那么,对行政诉讼,您了解多少呢?
结合我国《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清楚:
1. 诉讼依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5款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2. 向谁起诉?
对镇政府的拆迁补偿不服的,可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 相关证据有哪些?
行政诉讼的相关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
(5)证人证言;(6)当事人的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现场笔录。上面这些证据需经法庭审查属实后,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4. 起诉前的申请复核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个可以视个人的情况而定。
5. 起诉时间:6个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当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6. 一审判决的时间:6个月
受理一审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行政拆迁赔偿,建议律师介入具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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