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楼处定金不退,怎么退回定金?
2020/12/29 15:3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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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购买者通常要支付一定的定金给开发商,并签订房屋购买协议。如果发生合同纠纷的,定金可以作为一方违约的代价,或违约的计算基数。
根据《担保法》第89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售楼处定金不退,要考虑是什么原因的不退,如果定金已经作为房屋价款,且房屋已经到手了的,那么就不存在定金退回的问题。如果合同中约定定金应当退回的,就是售楼方的违约,可以主张其退回。
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一方解除合同,包括购买者取消购买、开发商放弃销售。此时,对定金的处理,有:
1.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3.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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