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欠款人要什么资料?
2021/1/6 14: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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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通常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口头亦可)。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当出现借贷纠纷时,如果有借款合同的,借款合同将是起诉索赔的直接证据。当然,现实中,借贷纠纷的类型有很多,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情况整理不一样的诉讼资料。《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时,作为原告的债权人需要举证证明自己符合起诉的基本条件,如果要胜诉的,还需要对诉讼请求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论证,证人证言、录音资料、视频资料、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需注意,根据规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故,借据、欠条等一定要写清楚借贷的权利义务关系,否则很可能钱就拿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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