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2021/12/1 14:51:02
453
有限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合伙企业形式。那么,申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要具备哪些条件?
《合伙企业法》第3章规定表明,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合伙人
比如,《合伙企业法》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1个有限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申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必须要有书面的合伙协议,且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而对于书面协议应当记载的事项,我国《合伙企业法》第63条规定表明,书面协议除需要记载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要载明以下事项:
(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值得一提的是,与普通合伙企业设立不同的是,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只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作价出资,而不得以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设立合伙企业的,必须要有符合法律规定的企业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比如,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更多关于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的内容,或者您有其他合伙企业问题,比如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如何清算? 等问题,欢迎登陆http://www.sunlawyers.com/ 搜索关键词或致电律师咨询电话400-6262-16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