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告诉您什么是刑事诉讼的两审终审制!

2022/4/24 11:25:09 536

       我国刑事诉讼的审级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两审终审制度,是指一个案件至多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
       根据两审终审制的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对案件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尚不能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只有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有上诉权的人没有上诉,同级人民检察院也没有抗诉,第一审法院所作出的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
       在法定期限内,如果有上诉权的人提出上诉,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抗诉,上一级人民法院应依照第审程序 对该案件 进行审判。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除死刑案件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外,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案件终审判决和裁定何时发生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终审的判决和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旦发生法律效力,就相应的刑罚就应当交付具体实施,如执行死刑等。
 
       但两审终审制存在三种例外:
       1.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为一审终审,其判决、裁定一经作出,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2. 判处死刑的案件(包括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依法经过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判处死刑的裁判才发生法律效力,交付执行。
       3.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63条第二款规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必须经最高人民法院的核准,其判决、裁定才发生法律效力并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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