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以后用人单位需要赔偿吗?

2022/5/20 14:53:49 892

      有人发生交通事故,在肇事司机和涉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承担完相应赔偿之后,还想知道自己的单位是否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例如因为自己是在上下班的过程中发生的交通意外,自己是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交通意外等。
      事实上,当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得受害人存在工伤法律关系时,是可以出现工伤理赔内容的。也就是说,一起交通事故,可以同时出现交通事故的侵权赔偿,还可以出现工伤保险理赔,也就是“双重赔偿”。
从工伤理赔的角度,要想获得双重赔偿,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受害人的伤害至少符合工伤的残疾伤害以上,因为根据规定,如果伤害不大,对于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只能主张一次,不能主张两次,而且是交通理赔先行处理,这样,对不构成工伤伤残的案件,讨论工伤赔偿也就没有什么意义了。因为,工伤处理,顶多也就是这些项目。
      一旦受害人伤害构成工伤的伤残级别,就可以积极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还可以主张工伤赔偿。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构成工伤伤残的职工,根据伤残级别,可以主张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待遇、受害人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安装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诸多费用。
综上,针对交通事故赔偿后用人单位还需要赔偿吗这个问题,如果用人单位和职工存在劳动关系,交通事故被认定为工伤且事故伤害达到伤残以上伤害,那么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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