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借款的责任承担
2022/9/1 17: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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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中,夫妻存在着共同财产,也存在有共同债务,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共同负担。夫妻一方借款,如果性质上可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也就是说,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可由夫妻共同承担。
上述解释第36条明确,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与夫妻共同债务相对的就是个人债务,可以理解为以夫妻个人名义发生的债务,并且是不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如根据规定:
1、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虚构债务、赌债、毒债等均是个人债务,只能由夫妻一方承担,而不能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当然,共同债务负担也可以由夫妻协商比例。《民法典》第1089条就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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