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含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如果是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99%正常都为6个月审结。
离婚案件上诉的,也即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如不准离婚或财产分割不均、子女抚养权分配不服等),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诉讼离婚,简易委托婚姻律师完整收集证据,选择恰当的途径进行,方可起到事半功倍的诉讼效果。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