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失踪多年如何申请离婚?
2022/12/30 10: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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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夫妻一方失踪多年的,另一方可以先申请其为失踪人,进而诉讼离婚。
民法典中,设立宣告失踪制度是为消除因自然人长期下落不明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为失踪人设立财产代管人,由代管人管理失踪人财产,以保护失踪人与相对人的合法财产权益。但,宣告失踪也将是未失踪者起诉离婚的直接理由。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依法,自然人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宣告失踪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综上,夫妻间一方失踪达2年的,如果想要离婚,可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进而可直接诉讼离婚。如果宣告失踪成功,则离婚成功率将大大提高。
当然,起诉离婚也可以不用申请宣告失踪,根据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实行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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