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考试作弊,可构成犯罪!

2023/1/9 14:57:33 1025

       我国《刑法》规定有组织考试作弊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此还制定有《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谓组织考试作弊,是指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以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
       《刑法》第281条之一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而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也依照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
       在2022)京0111刑初139号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指控:
       2020年12月5日,在北京市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期间,刘X、任X指使朱X、陈X、邓X、冯X舒、李X龙、温X(上述人员均另案处理)等人,向新青年艺术学校参考考生发送试题参考画作,组织考生作弊。被告人陶X亭于2020年10月底至12月初在新青年艺术学校从事美术教学工作,于2020年12月2日左右离校,其于12月5日下午素描考试期间,受刘X、任X指使,根据素描考试试题画参考画作并拍照发给任X,参与考试作弊。经北京教育考试院认定,北京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高等学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重要内容。被告人陶X亭于2021年10月11日被抓获归案。涉案物品已扣押并随案移送。
       法院在对上述事实进行认定后,认为:
       被告人陶X亭参与了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依法应予惩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陶X亭犯组织考试作弊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鉴于被告人陶元亭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自愿认罪认罚,对其可依法减轻处罚。对于辩护人的相应辩护意见,本院酌予采纳。
       综上,根据被告人陶元亭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条第(一)项、第(六)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陶元亭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10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缴纳);
       二、随案移送的OPPO手机一部,退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小编后话:律师介入刑事辩护将大大提高被告人罪轻、减轻 、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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