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谁来管!

2023/2/14 14:39:46 699

       新中国成立后,外国人在我国犯罪的,就不能像旧社会那样享有豁免了,一样可以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予以制裁。那么,外国人在我国犯罪或触犯我国刑法罪名了,哪个法院将对其管辖呢?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三种情况:
       1.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
       依照我国刑事管辖基本原则来管辖,也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注意:其实和对待我们公民没有什么区别。)
       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依据我国《刑法》应当受处罚的
       此时,由该外国人入境地、入境后居住地或者被害人中国公民离境前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对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所承担的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

       此时,当由被告人被抓的人民法院管辖。

       ★ 知识拓展: 在中国领域外的我国运输工具上犯罪的管辖
       ❶ 在我国领域外的我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❷在我国领域外的我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将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❸ 在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我国与相关国家签订的协定确定管辖;没有协定的,由该列车最初停靠的中国车站所在地或者目的地的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广东国晖刑事案件代理律师团队,多年来承办了大量刑事案件,出色的刑辩辩护技能将使您的案件得到公正处理(不起诉、无罪、减轻、从轻处理),北京、上海、广东、杭州、长沙、天津,欢迎致电律师咨询热线:400--626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