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2023/3/29 10: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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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可对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劳动者提供劳动服务,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里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根据《刑法》第276条之一的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亦可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上述处罚规定处罚。
在量刑问题上,有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行为,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其中,对上述“数额较大”的理解为:
(1)拒不支付1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以上的;
(2)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的。
当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严重后果”的理解为:
(1)造成劳动者或者其被赡养人、被扶养人、被抚养人的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重大疾病无法及时医治或者失学的;
(2)对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使用暴力或者进行暴力威胁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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