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股东可以提出解散公司?
2023/4/24 10:39:04
253
·引导语:股东要想解散公司,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不得损失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很多,如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以及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公司而产生的解散等。
在公司高层不同意解散公司的情况下,是否底层股东可提出解散公司呢?法律在这方面是有规定的。《公司法》第182条就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对于上述何为“严重困难”,可理解为如下情形:
(1)所在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已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在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亦发生严重困难;
(3)所在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已发生严重困难;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另需注意,如果股东是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会依法不予受理。
◆ 国晖公司律师提醒您
公司/企业律师介入纠纷协助与咨询帮助,欢迎致电由国晖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热线:400--6262--163.全国30家分所,570+律师,任君选择!
《公司法》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