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未实缴出资会怎样?
2023/5/31 10: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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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股东未实缴出资,需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基本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应当明确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未实缴出资都将承担巨大的法律风险。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逾期未实缴出资可以有两种形式,一种是股东未出资,一种是股东未足额出资。《公司法》对股东未实缴出资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也即其第28、30条规定:
1.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述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总的来说,对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法律责任,为:
1.出资补缴责任
股东逾期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公司或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2.出资违约责任
股东未按公司拟章程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构成对其他已履行实缴义务股东的违约,可承担违约责任。
3.债务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以要求逾期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另外,在查明股东存在为实缴出资的情况下,公司还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议限制股东权利或解除股东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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