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收不到钱,司法所调解对方不来!

2023/7/11 15:42:42 362

       ·引导语:司法所的调解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包括约束力),劳动或劳务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在我国,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市(区、县)司法局在乡镇(街道)的派出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如主持调解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书法律事务文书等。

       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可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但司法所的调解不具备法律强制力(包括约束力),调解发生在各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如果一方愿意调解,另一方不愿意调解,那么调解就无法进行,鉴于司法所本身调解不具备强制力或约束力,故,一旦一方不愿意调解,那么问题解决只能另想办法。
       对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5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也即,如果是单位与职工之间的支付薪资问题,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途径现行解决,无法解决的,可以起诉解决。注意,这里有个仲裁前置的问题,只有仲裁无法解决,才可诉讼。
       但对于劳务纠纷,如现实中很多的临时工不支付工钱问题,当事人不用仲裁前置,如果各方和解或调解无法达成一致的,权利方直接起诉到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