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邻权是一种什么权利?
2023/7/17 16:5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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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语:邻权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法律上的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理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一定限制的权利。
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相邻权有两方面的基本内容:
一是对相邻不动产为特定使用的权利。
当自己不动产为使用方便有必需或必要时,可以对相邻不动产有特定的使用,如邻地通行、铺设管道、堆放泥沙等,其中包括在此基础上依约定等方式形成的地役权内容,主要体现在积极地役权方面,如通行、取水等。
二是限制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当相邻不动产使用人对其不动产的使用造成对邻人的妨害(包括危险)时,其邻人有权予以排除。“免受相邻不动产的妨害”是不动产所有权的当然内容:拥有供役地的那些人,被禁止在他的土地上的为一些合法的行为,因为这将会影响需役地。
上述两方面内容在在我国《民法典》上表现为:
1.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2.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3.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4.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5.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6.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权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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