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得到谅解书有用吗?

2023/8/3 11:33:11 401

       ︾ 引导语:涉嫌犯罪后,如果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将有可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其第288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2) 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当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5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这个诉讼程序。
       上述的和解协议,其实就是“谅解书”,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拥有或得到谅解书的意义在于,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也就是说,涉嫌犯罪后,如果能得到被害人的谅解书,将有可能不予处罚、减轻处罚或从轻处罚。实践中,从致害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能得到对方的谅解是最好不过的,这样可以大大免除自己受到刑事处罚的概率,当然,这并不是绝对的,但能减轻或从轻处罚,也达到了谅解书的效果。
       注意:谅解书可以独立于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多少可以谅解,法律没有干涉,完全是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