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对医疗人员有如何处罚?
2023/10/26 18:12:25
241
︾ 引导语:对引发医疗事故的医疗工作人员,其将面临行政处罚、刑事犯罪追究的可能,并医疗机构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218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事实上,除了民事责任,医疗事故还可发生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各地医疗行政处罚可不同,如根据《上海市医疗事故行政处罚的若干规定(试行)》,对不同级别的医疗事故,有:
1.对一级、二级医疗事故
(1)对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1年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2)对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3)对责任程度为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4)对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2、对三级、四级医疗事故
(1)对责任程度为完全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责令暂停6个月执业活动的行政处罚;
(2)对责任程度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应当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3)对责任程度为轻微责任的医疗事故主要责任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对于医疗事故涉及多个环节、多个责任人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先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轻重,视责任程度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在刑事处罚上,根据《刑法》第335条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涉嫌犯罪被拘留、逮捕的,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刑事律师辩护。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