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连带责任是什么?
2023/12/25 0:00:00
223
·引导语:连带责任人对连带债务都承担全部清偿的义务,权利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承担全部义务。
连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都承担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此时,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可以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借款合同中的连带责任,一般出现在借款担保案件中。担保人在借条中写明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来说,借款担保有两种方式:
1、一般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担保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或保证条款)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将债权人及连带担保人一并列为被告起诉,要求承担债务。
◆ 国晖公司律师提醒您
借贷纠纷、疑难,律师介入纠纷协助与咨询帮助,欢迎致电由国晖律师提供的法律咨询热线:400--6262--163.全国30家分所,570+律师,任您选择!
《民法典》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