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会被怎么处理?
2024/1/21 16: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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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是指行政复议机关通过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那么,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决定后,当事人不履行的,怎么处理呢?
1、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维持具体行政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第三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理。
2、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
《行政复议法》第32条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不仅应当决定原行政机关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而且还应当指明履行职责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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