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给工钱,如何打官司?
2024/2/12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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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的解决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必须先要通过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才能诉讼的,而不能直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予受理)。
具体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5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说,申请劳动仲裁是打工资官司的前提,那么,仲裁又是如何进行的呢?
1.仲裁机构
劳动仲裁为向所在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需提交仲裁申请),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则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则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如果劳动者死亡的,则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2.时间限制
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1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受理与仲裁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
最后还需注意,有的案件是走不到诉讼那一步的,仲裁即是最后的结果。根据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对于老板不给钱,建议当事人可以先咨询劳动律师的意见,选择恰当的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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