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劳动关系?
2024/2/20 18: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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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形成是在雇佣的基础上,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达成协议,双方在此协议基础上进行劳动和资本的交换。
实践中,劳动关系最直接的依据就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事实上,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视为建立了劳动关系。毕竟法律规定,用工之日即是建立劳动关系之时。而很多单位往往不能上班的第一天就能签订劳动合同。
在一些用工关系中,职工和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建立了劳动关系呢?法律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有了劳动关系的事实,也可以确认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中明确,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是否能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劳动争议是否需要先申请劳动仲裁的前提,故在一些案件中对其确认非常重要。具体的确认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诉讼解决,证据方面,依法下列证据均可作为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 招聘 “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而且,上述(1)(3)(4项的有关凭证依法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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