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2024/3/8 11:07:05
740
行政复议决定,是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作出的判断和处理。 那么,实践中,行政复议机关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1、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决定
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为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应当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
2、履行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经审理后,认为被申请人依法应当履行法定职责但却不履行的,应当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3、撤销决定或者确认决定违法,并责令行政机关重作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值得指出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被申请人重新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变更决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7条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行政复议机关可以决定变更:
(1)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是明显不当或者适用依据错误的;
(2)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但是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5、驳回复议申请决定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4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规定的受理条件的。
更多关于行政复议可以作出哪些决定的内容,或者您有其他行政复议问题,比如 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如何处理?等问题,欢迎登陆http://www.sunlawyers.com/ 搜索关键词或致电律师免费咨询电话400-6262-163.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