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被房东卖掉了,让搬走合法吗?

2024/5/6 10:53:15 209

       引导语:租客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在当今社会,租房已成为许多人解决居住问题的方式。然而,在租房过程中,我们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租来的房子住得好好的,房东把房子卖了之后,要求租客限期腾出,不让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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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第725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这就是常说的——买卖不破租赁。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原来的租赁合同并不会因为房屋被卖掉而自然终止或者解除。房屋售出后,新房主获得了原房主在租赁合同中的权利,例如租金请求权等,并承担相应的适租义务,例如维修房屋、保证房屋正常使用等。


       而租客的居住利益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仍可以要求按照原来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继续履行合同,直至合同期满。只是房东从原来的“老房东”变成现在的“新房东”。若原房东在租赁期限内擅自解除合同、强制把租客赶走,甚至在租客出门的时候换锁等,突然“清退”的行为将构成违约。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租客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要求他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房东提前解除合同,租客没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由此给租客造成的损失,房东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温馨提醒:在日常租房时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关潜在风险的违约责任,如遇到上述问题,也无需害怕,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咨询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维权,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