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被抓,怎么处罚?

2024/7/24 12:05:44 282

       引导语:亲友涉嫌毒品犯罪,应当第一时间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介入,争取有利结果。

       在巨大的利益诱惑下,有些人铤而走险不择手段地进行毒品走私活动。从海关查获的走私毒品相关案例我们也可以看到,毒品类型愈发多样化,走私毒品的手段层出不穷,很多伪装成巧克力、糖果、邮票等各种形态的毒品通过快递等形式进入国内,甚至以人体藏毒的方式走私毒品。所谓人体藏毒,就是把毒品塞入人体孔洞,或吞到肚子里,到达目的地之后再排泄出来。

       我国对毒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哪怕是仅仅1克,都可构成犯罪。《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上述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上述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其他毒品数量较大”以及“情节严重”,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