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骑车摔倒算不算工伤?
2024/8/8 1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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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上下班途中的交通事故,如果职工承担非主要责任以下,则可以考虑走工伤流程索赔。
工伤案件中,通过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成功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前提。工伤认定的条件一般要求与工作有关,要么是工作过程中、要么是工作时间内,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如上下班路上的交通事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6)项明确指出,上下班路上,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何为“非本人主要责任”呢?
交通事故责任是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认定的基本规则为:
(1) 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 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 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即可以是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如果是全责或主责,那么就不可能算工伤。骑车摔倒,大概率是伤者自身的过错导致,自身将承担全部责任,如此就不可能出现工伤赔偿问题。当然,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可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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