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发病是工伤吗?
2024/8/15 14: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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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导语:工作中产生的病状,如果是与工作有关,可以纳入工伤的范畴。
工伤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情况,如果仅仅是上班期间生病,需要考虑是否跟工作有关。如果跟工作无关的,那么属于职工个人身体原因,对此单位和工伤基金不会处理,如果跟工作有关,如职业病引起等,则应当考虑纳入工伤理赔范畴。
我国对工伤采取列举式立法模式,通过肯定性列举和否定性列举相结合的方式,明确了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拟规范的工伤范围。《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职工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职工因工作岗位导致患职业病的;
(5)职工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其第15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上班途中发病,综上来看,有二种情况符合工伤情况:一是发病是因为工作导致的,如因为长(或)短时间(超负荷)加班导致身体器官疾病(含职业病);二是上班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这种情况不考虑疾病是否跟工作有关,只要发生死亡的后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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