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撞死人,厂家是否担责?
2024/8/27 15: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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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因其轻便灵活,现已成为许多家庭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国家对电动自行车的重量、速度、电压等均有明确的规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而违反了国家标准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可能属于机动车,一旦造成交通事故,驾驶人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后续赔偿等方面将承担更多责任。
那么,在此情况下,厂家是否需要担责?
电动自行车生产者应保证所生产车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才能出厂销售,同时要在使用手册上做出符合商品性能的真实描述,否则对于因车辆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导致出现消费者人身及财产损害的,生产者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依据《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2)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3)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小编后话: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擦亮眼睛,购买正规、合格的产品,应注意对比查验实体车辆是否与合格证信息一致,以免买到超标车辆,给自己的出行安全带来潜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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