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给员工买社保,员工可以要赔偿吗?

2024/9/14 14:25:43 193

       社保是包含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5个险种,作为一种基本保障,可以说是我们打工人最基础的保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有的公司为了不履行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义务,想尽办法,比如要求员工入职签署“不够买社保承诺书”等等方式。很多劳动者,只要企业不是做的太过分,基本都是能忍则忍。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金是其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推脱。虽然补缴社保本身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范围,但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因此,面对企业的不公待遇,劳动者应当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