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本人可以不到场吗?

2024/11/19 0:00:00 385

       引导语: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而在诉讼离婚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本人必须出庭。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客户咨询离婚的各种相关问题。不少人由于之前夫妻矛盾较大,协议离婚时不想跟对方一起去民政局,或起诉离婚不想在法庭上见到对方,能不能由律师全权负责处理离婚事宜?在法律上,离婚时本人是否可以不到场呢?本文将从法律角度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离婚的途径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起诉离婚。具体规定有下:


       (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均自愿离婚的情况,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而离婚登记需要双方均到场办理。《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离婚条件无法达成一致,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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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来说,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全权委托了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离婚以及财产的分割处理,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必须由当事人真实表达意思,法院才好依法处理,而且法院还要进行调解,只有在调解无法和好的情况下才判决。所以,离婚案件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必须本人出庭。


       因此,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自己对是否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的书面意见。


       那么何为无法到庭的“特殊情况”呢?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对于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规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3)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5)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综上,离婚时本人是否可以不到场,取决于离婚的方式和具体情况。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而在诉讼离婚中,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本人必须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