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买菜出意外,算不算工伤?

2025/9/28 14:27:44 36

       下班后顺路去菜市场买点菜,是很多人日常生活的写照。但如果在这个途中遭遇意外事故,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呢?事实上: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应当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下班买菜出意外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但需满足特定条件!
       要理解下班买菜是否算工伤,首先需要明确法律对“上下班途中”的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进一步细化了“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四种情形:
       一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是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是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是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一规定的关键在于“合理”二字。合理时间指下班后的适当时间段,合理路线则包括顺路从事日常生活所需活动的路径。

       ★ 举例说明:【工伤认定律师咨询,点此进入】
       2017年4月,小王入职某公司,但公司未给其缴纳工伤保险。2018年10月,小王下班后骑车回家途中前往菜市场买菜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右手骨折。交警部门认定小王无责任。随后,小王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受理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小王受伤属工伤。
公司对此不服,先后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诉讼。但法院最终驳回了公司的诉讼请求,维持了工伤认定决定。

       无独有偶,2022年10月,王某下班后驾驶电动自行车回家途中前往市场买菜,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手部骨折。交警部门认定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2023年3月,人社局受理王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决定认定王某受伤属工伤。

       这两个案例表明,下班途中顺路买菜被认定为工伤已有司法实践支持,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和路线的合理性。

       当然,并非所有下班买菜途中发生的事故都能认定为工伤。以下几种情况通常难以认定为工伤:

       ❶ 如果本人对事故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如自己骑车不小心摔倒,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这不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必要条件。
       ❷ 如果路线明显不合理,如前往反方向较远的地方购买非日常所需物品,则可能不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❸ 从事与日常工作生活无关的活动,如下班后先去参加聚会、娱乐活动,然后再回家,途中发生事故,一般也难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是因其他意外,如被掉落的广告牌砸伤等,而不属于交通事故范畴,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向相关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