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7调岗降薪、恶意增加工作量、取消工位……这些常见的逼退手段,其实都是违法解除的伪装。现实中,不少企业为规避支付经济补偿金,会采用各种手段逼迫员工“主动辞职”。一旦你因压力而提交辞呈,就可能被视为自愿离职,丧失获得赔偿的法定权利。
还有一些更隐蔽的手段,如恶意篡改考核标准,突击制定针对性的不合理制度;或以旷工为由开除,但并未提前书面催告到岗。最直接的则是暴力胁迫,如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这种情况下你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解除仅限三种情形:劳动者严重违纪、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胜任、以及经济性裁员。
变相逼退往往不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例如,公司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却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确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形,亦未履行培训或调岗等法定前置程序,该解除行为即构成违法。【劳动仲裁收费标准,点此进入咨询律师】
即使公司有合法理由,如果未履行法定程序,如未提前30天通知工会、未书面送达解除通知等,同样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到期也不等于劳动关系必然结束。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医疗期等特殊保护期,用人单位负有自动续延劳动合同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的义务,此时终止合同也属违法终止。
③代通知金 (+1):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通常按劳动者上一个月工资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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