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8
一位准妈妈因怀孕被公司“劝退”。这位女士在告知公司自己怀孕后,不久便在工作群里收到了一则“劝退处理”的通报。喜讯竟成了失业的开端,这样的遭遇让她既震惊又无助。
事实上,这样的案例在生活中并不少见。许多职场女性在怀孕后面临着被变相辞退的困境:有的被以“不适合本职工作”为由单方解除合同,有的因拒绝调岗降薪而被认定为“旷工”,还有的则在“协商”幌子下被迫签署离职协议。当怀孕遇上劝退,劳动者究竟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我们通过一位宝妈的维权经历,一起了解法律如何为孕期女性保驾护航。
* 案情回顾:从喜讯到失业的转变
金女士是上海某公司上虞分公司的一名人事行政主管,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2023年5月,她欣喜地将自己怀孕的消息告知了公司人事经理。没想到,迎接她的不是祝福,而是一则在工作群发布的《处理通报》,其中明确写着“给予人事行政主管金女士劝退处理”。
在电话沟通中,人事经理确认了这一决定,金女士只好从9月30日起不再去公司上班。但不甘心就这样失去工作的她,决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年10月8日,金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及工资差额。劳动仲裁委审查后,认定公司解除与金女士的劳动关系系违法解除,裁决公司支付工资补差及经济赔偿金共27900元。
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辩称“劝退”不等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协商过程,且公司后续仍在为金女士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保,主张双方劳动关系依然存续。
上虞法院经审理认为,公司在工作群发送的通报明确记载“劝退处理”,人事经理在通话中也表示这意味着解除劳动关系。公司辩称“劝退”是协商,与事实不符。因公司缺乏合法解除事由,其行为构成违法解除。最终,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金女士工资补差及经济赔偿金。
为什么法院会认定公司“劝退”怀孕员工的行为违法呢?这源于我国法律对孕期女职工的特别保护规定:【劳动律师维权,点此说城市预约】
特殊保护原则:《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❶“劝退”的法律性质:即使用人单位使用“劝退”一词,只要其行为实质上是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就构成违法解除。
❷ 违法后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生育是神圣的,孕期的职场女性应当得到尊重和保护,而不是歧视和排斥。当法律照亮职场的每个角落,“怀孕即失业”的困境必将成为历史。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做您的掌上律师
国晖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