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8小张入职新公司刚满两个月,正充满干劲地准备转正,却突然被HR告知“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当天离职。他懵了——自己从未迟到早退,任务也都按时完成,怎么就不符合条件了?
别慌!试用期不是公司的“免责期”,一句“不适合”不能随意打发你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你,必须同时满足:
3. 已履行告知义务:录用条件、考核标准已明确告知你
如果公司只是含糊地说“感觉你不合适”“团队不匹配”,拿不出具体证据,则构成违法解除!被无故辞退?可考虑以下三步维权:
❸ 保存好劳动合同、打卡记录、工资条、工作成果、沟通记录等。
❷ 立即结清所有工资。
第三步: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若公司拒绝,请在收到辞退通知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这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法律途径。× 陷阱3:“仲裁会影响你找下一份工作”√ 真相:仲裁记录不进入个人档案,维权是正当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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