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让我们先搞清楚“15年”到底是什么意思!【社保纠纷律师咨询,点此进入】
《社会保险法》第16条写得清清楚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注意,15年只是“最低缴费年限”——也就是说,交满15年只是“有资格拿”,不等于“交够15年就不用再交”。如果在职职工,单位还得继续帮我们交;灵活就业人员交满后可以自选,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摆在那里,交得越久、退休后领得越多。
还有一个重要的政策变化:从2030年1月1日起,职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将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个月。也就是说,以后要拿养老金,门槛会越来越高。所以,如果缴费年限还差得比较远,趁早规划,别拖到退休前才着急。
第二条路:一次性补缴。但不是人人都能享受这个待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时间分界线:以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界。如果我们在2011年7月1日之前已经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就可以一次性把剩下的年限补满;如果是2011年7月1日之后才参保,就只能逐年缴费至满15年,不能一次性补齐。通俗来说,老参保人有“补缴特权”,新参保人得老老实实按年交。
第三条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延长缴费太久,觉得不划算,或者确实补不上了,也可以申请把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余额和缴费年限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入,到60岁时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领取待遇。但需要提醒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普遍低于职工养老保险,这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如果以上三条路都不想走,还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取出个人账户里的钱。但这么做等于“彻底退出”,以后就没有养老保障了,一般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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