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日,齐先生来我所钟勇军律师处咨询,案件梗概为:
齐先生于2011年1月12日购买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房产。但在2011年3月初齐先生发现此房屋的阳台及其它应为业主共有的楼道均已经被前期入住的相邻两家全部非法侵占。
后齐先生发现之后,曾多次与相邻两家协商解决,甚至找到了小区业委会、城管局等,但均未得到解决。
于是,齐先生来我所咨询后,签订了代理协议,我们立马起诉至法院,此案件经过法庭的两次开庭,最终我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全部支持了我方主张,判令两被告拆除共有阳台上所搭建的遮雨棚、护栏及其他搭建的建筑设施,恢复墙面和阳台的原状。
该案件从立案到判决结果的作出只经过了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明显的体现了办案的高效快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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