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赔礼道歉

2015/7/27 16:13:17 1172

       案    由】 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香港xx国际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某,住所地:香港九龙尖沙咀xx道xx号xx商业中心xx楼xxxx室。
       被告深圳市xxxx化妆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住所地:深圳市龙岗中心城风临国际x座。
       2007年8月3日,原告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粉红时代+拼音+图形”商标,2010年2月21日获得授权,有效期截至2020年2月20日。原告作为商标注册人,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并且对该商标进行了大量的市场宣传。被告在未取得原告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网上销售带有“粉红时代+图形”商标的商品,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造成原告经济损失。因此原告向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销售原告注册商标商品,停止侵权;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人民币;
       3、判令被告承担原告律师代理费及调查取证费用30000元;
       4、依法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5、依法判令被告人赔礼道歉。
       本案我所律师接受原告委托作为代理人。
       争议焦点
       被告是否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处理结果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二)被告须于本调解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深圳特区报》、《南方都市报》上登报赔礼道歉,登报的内容须经法院审核批准;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相关规定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评析
       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和续展权等。原告香港某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了“粉红时代+拼音+图形”商标,并获得授权,有效期截至2020年2月20日,因此原告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权利。
       被告深圳市某化妆品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原告的授权许可下,在网上销售带有“粉红时代+图形”的商标,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但是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当事人选择了向人民法院起诉,而后经人民法院的协商调解,原被告达成协议。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登报道歉,而原告放弃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并自愿承担案件受理费用。
       综上,侵犯他人商标权的,不仅要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同时还需要赔礼道歉,当然当事人之间可协商解决。

       本案例根据国晖律师事务所(2013)MS356-6139-9567档案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