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2021/3/18 23:32:01 178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应当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在实际情况中,部分劳动者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导致败诉。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判指引》规定,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凭证:  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⑷考勤记录;   ⑸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在本团队处理的类似纠纷中,大多数劳动者未能意识到其掌握的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劳动关系,专业律师的沟通及指导则尤为重要。另一方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尽量在在职期间咨询律师如何收集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因为劳动者一旦离职后取证的难度将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