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银华

语 言:专业英语、普通话

学 历:研究生

职 务:律师

执业证号:14403200610915352

业务重点及专长:民商经济、私募基金、金融证券股权并购、房地产、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教育及工作经历

 

梁银华律师于2004年8月获得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5年7月毕业于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高校)同年被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自2006年11月起获得律师执业证至今,现任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执业成就

 

在执业期间,梁银华律师对《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证券法》、《婚姻法》和涉及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他民商事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着自己独到而深刻的理解,法理学根基深厚。曾多年担任多家大型公司法律顾问的经历,使其在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时得心应手,对合同的起草、修改、审核及提供法律意见之事宜了然于胸,经常参与公司的重大商业谈判,了解商业谈判及交易中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

梁银华律师在诉讼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实操经验,注重策略和技巧,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及精准处理案件的能力;参与了法律规定的全部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程序:财产保全异议程序、财产保全程序、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执行程序、执行异议程序、破产清算程序、商事仲裁程序及劳动仲裁程序,精熟上述程序的各个流程及推进方法。

梁银华律师在法庭上对于法官及对方律师的的提问关键点都能准确预判,常能对答如流,出奇不意;其辩论观点常能让法官和当事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提供的法律服务注重策略和技巧细节,步步为赢;喜欢不断挑战自己。

梁银华律师还为顾问公司承办了众多非诉业务,草拟或审核各类意向书、合同、协议书、律师函及法律意见书,熟悉非诉业务的办理,以最大限度的规避客户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使客户的利益最大化。

梁银华律师代理了数百件涉及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等)、公司股权转让或代持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纠纷、继承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相邻权纠纷、不当得利返还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诉讼或仲裁案件。

梁银华律师代理的众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绝大部分案件均成功为客户取回被其他人查封的融资租赁机器设备,或从法院获得拍卖被其他人查封的租赁机器的所得价款,使得企业的权益得到维护及保障;处理了大量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近年来接受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了众多私募基金股权纠纷、基金产品投资理财回购纠纷等事宜,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及仲裁诉讼代理工作,处理经验非常丰富。

梁银华律师执业至今未有任何行业内的处罚及不良记录。一直秉承以诚信铸人品,以专业赢客户。曾先后担任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星展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百胜餐饮(中国)有限公司、维科托里诺克斯股份公司、康柏斯涂料(深圳)有限公司、富邦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兴云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佰瑞兴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永亚网安科技有限公司、前海云财富金融信息服务(深圳)有限公司、沙彼高仪器(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星星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台智伟业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市合迪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晟达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永金电镀设备有限公司、深圳市南记茶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启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裕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深圳市泰瑞美贸易有限公司、萍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的企业法律顾问及/或代理人,为规避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总结出一套高效、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模式。

梁银华律师在执业期间还代理了上百件涉及各种罪名的刑事案件,对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程序的取保候审及羁押必要性审查之申请、出具不予逮捕或不予起诉或免于刑事处罚之法律意见书及涉及各种罪名的辩护词经验丰富,大部分案件均为被告人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刑事处罚。

 

成功案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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