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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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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由其掌握管理的证据,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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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不予受理被告在庭审中为对抗原告诉讼请求而答辩提出但未提起反诉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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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需承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事实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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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二审法院应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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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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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庭审时缺席的,应承担未能举证和质证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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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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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可在法院未开庭审理前自行达成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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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自愿的情况下,法院可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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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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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其证言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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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付款的当事人一方依法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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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责任,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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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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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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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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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违反法律规定的和解协议法院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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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对员工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凭证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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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可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争议纠纷的仲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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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负有及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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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31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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